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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智能手机法案”会带给日本游戏业界何种转变?2025 年 12 月后 App 付费方式走向之律师专门解说报导

2025 年 12 月 18 日起,日本将会施行全新的法律“新智能手机法案”。2025 年第 58 号法律“智能手机特定软件竞争促进法”,又称“智能手机软件竞争促进法(MSCA)”。简称新智能手机法案的此法是为了解决智能手机市场上因特定少数事业造成的寡占状态而制定的法律。若再写得更简单点,就是“在 iOS / Android 的应用程序上,或...

发布于 2025年11月22日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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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要塞英雄
“新智能手机法案”会带给日本游戏业界何种转变?2025 年 12 月后 App 付费方式走向之律师专门解说报导

  2025 年 12 月 18 日起,日本将会施行全新的法律“新智能手机法案”。2025 年第 58 号法律“智能手机特定软件竞争促进法”,又称“智能手机软件竞争促进法(MSCA)”。简称新智能手机法案的此法是为了解决智能手机市场上因特定少数事业造成的寡占状态而制定的法律。若再写得更简单点,就是“在 iOS / Android 的应用程序上,或许能使用到比现在更加便宜的付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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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入本题前,笔者先简单地为大家统整。

 

  首先,受到新智能手机法案规范的事业会被指定为“指定事业”。新智能手机法案在 2025 年 12 月才会全面实施,目前被公正取引委员会指定的有三家公司,分别是“苹果(Apple.Inc)”、“iTunes 株式会社(暂译,原文:iTunes 株式会社)”及谷歌有限公司

 

  规范对象为“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商店”、“浏览器”及“搜索引擎”等四者,并指定以上对象定义为“特定软件”。指定会是事业加上特定软件的组合,套入上述指定事业加以考虑,可列举出下述服务。

 

  Apple(iTunes) Google
OS iOS Android
应用程序商店 App Store Google Play
浏览器 Safari Google Chrome
搜索引擎 Google 搜寻

 

  上述服务受到的规范如下:

“不得妨碍其他公司提供应用程序商店”

“不得限制利用自家公司以外的付费系统”

“不得限制应用程序内利用外部付费时显示价格或引导网址”

“用户需可选择手机的浏览器或搜索引擎”

“各项资料须比以往更加妥善管理”

 

  内容如上所述。之后会再更加详尽地一一说明,但其中老是被提起,游戏业界中最为瞩目的焦点就是“不论 App Store 还是 Google Play,规定收取 30% 的应用程序手续费太过高昂”。

 

  简单来说,要是在两家应用程序商店上架销售应用程序,就会收取 30% 的营收(※)。由于发行商是在预估此规定下设定费用,因此用户也只得以相对的价格购买道具类商品。

 

※手续费体系有时会在特定状况下降价

 

  纠正的就是此点。往后公开宣称“若使用我们的应用程序商店或付费方式,就可照手续费降低程度买到相对优惠的转蛋道具”会比较容易。

 

  当然也会有把手续费收入囊中,与现在情况没有太多变化的未来存在。那时究竟哪家公司会受到严厉抨击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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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律师事务所“CITY LIGHTS LAW”的前野孝太朗

 

  这次向爱玩游戏的前野孝太朗律师请教,请他为我们具体解释这号新智能手机法案。

 

  此外,笔者认为新智能手机法案是一件大幅按下同情弱者的情绪,各方都能轻松找到定位谈论的话题。直接高呼“瓦解 Apple 和 Google 帝国!”这类口号就能简单地晓以大义。

 

  但指定事业的革新不仅巨细靡遗地改善上述各项服务并打磨至今。能从其造成的寡占状态中闯出新天地的正是往后的第三方。

 

  我想很多读者都能了解双方的心情,因此各位此刻就暂时回归中立视角,以公平的观点重新看待下述内容吧。

 

※本篇报导依进行采访日期“2025 年 10 月 21 日”当下形势撰写。公正取引委员会或指定事业有所新发表时,请以该内容为准。

 

 

手机游戏自由竞争时代

 

前野孝太朗(以下简称前野):容我事先说下前提,新智能手机法案并非是规范游戏事业或玩家的法律,而是“规范寡占市场的部分事业,活化竞争的法律”。带来的影响最后会辗转地为大家带来好处。简单来说,在日本就是规范 Apple 及 Google 的法律。

 

4Gamer:其他公司应该是要看能从中抢下多少市占率?

 

前野:是的。各家游戏事业并不会因这条法律而被赋予什么义务,但事先确实把握“能因这条法律获得什么好处”就变得相当重要。

 

  但现状,敝事务所仍收到许多关于“新智能手机法案是怎样的法律?”这类的咨询,给了我这条法律还远远不被世人所熟知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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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amer:毕竟也没有所谓像“杀鸡儆猴”这般最适合让大众得知最新法律,好懂的即时新闻。这边再次要请您多多指教了,说到底,为什么新智能手机法案会走到立法这个阶段呢?

 

前野:智能手机已彻底普及日本许久,但身为手机基础的部分软件却长久处于寡占状态。

 

  其中一例就是应用程序商店。目前手机应用程序几乎都得经由 App Store 及 Google Play 下载。在两家应用程序商店上架的应用程序会跟发行商收取 30% 的手续费。

 

  也就是玩家就算付了 1,000 日圆给游戏公司,游戏公司的营收也只会是 700 日圆。同样地,也能解释成就算玩家方支付 1,000 日圆,也只能买到相当于预估过手续费的 700 日圆道具。

 

4Gamer:就是日本社会中已耳熟能详的中介手续费。

 

前野:说到底,要说寡占有哪里不好,那就是不会引发竞争。要是有着“20% 手续费的应用程序商店”、“10% 手续费的外部付费系统”等其他选项,市场竞争原理就会运作,App Store 及 Google Play 也就得考虑做出削价竞争。

 

  目前市面上姑且已经有“应用程序外可购买优惠道具之官方商店”存在,但现况因 Apple 及 Google 的关系很难宣传,难以发展到可竞争的地步。

 

  因此手续费也不曾低于 30%。这个现象对寡占企业以外的企业很不利对吧?为了打破这个僵局,才创立了新智能手机法案。

 

4Gamer:请您稍后在对各项做个别解说,想先请问新智能手机法案适用于手机外的电脑、平板及游戏主机等对象吗?像是“可在电脑上游玩手游的电脑版应用程序商店”等平台。

 

前野:这不构成直接规范对象。此法最多只将智能手机的操作系统或应用程序商店等视为规范对象。这是为了试图“马上立法打破集中在智能手机上,长久处于寡占状态的僵局”。

 

4Gamer:正因针对手机,所以急切性很重要吧。

 

前野:正如您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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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amer:那么再请您说明何谓特定软件及指定事业。

 

前野:特定软件指的是“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商店”、“浏览器”及“搜索引擎”等四者。

 

  指定事业指的是提供上述软件并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由公正取引委员会进行指定。

 

  机制上是经由公正取引委员会指定,指定事业才会首次受到特定软件相关的各项规范。

 

4Gamer:请问目前看似会变为指定事业的有哪些公司呢?

 

前野:达到诸如“用户达到 4000 万人以上”等公正取引委员会设下的各项基准,企业才会被指定为指定事业。

 

  在 2025 年 3 月,苹果(Apple.Inc)、与其一同提供 App Store 的“iTunes 株式会社”,以及谷歌有限公司被指定为了指定事业。基本上可以认定为 Apple 及 Google 也没问题。

 

  Apple(iTunes) Google
OS iOS Android
应用程序商店 App Store Google Play
浏览器 Safari Google Chrome
搜索引擎 Google 搜寻

 

4Gamer:趁此机会投身市场的第三方会有类似利多的补助吗?还是说:“我们已经规范了,剩下就各凭本事了”?

 

前野:基本上是后者。机制上,比起直接补助,是借由规范 Apple 及 Google 的行为来间接辅助第三方。

 

4Gamer:这部分倒是很公平。

 

前野:是的。毕竟此法仅仅是为了导正不公平的现况,目的是限制妨害自由竞争的行为。

 

4Gamer:虽说是我对法律生疏,但果然其他业界还是有着相似,同样是规范独占企业的法律吧?

 

前野:代表的法律有“独占禁止法”。

 

4Gamer:啊──小学生就学过的内容,好羞耻。

 

前野:新智能手机法案在性质上也与其有部分相似,这次的情况也是有办法适用独占禁止法的。

 

  只不过,要是适用独占禁止法到操作系统跟应用程序商店等各别问题上就会很花时间。这个速度就最近的手机市场来说,虽然不到非常慢,但来不太及。

 

  因此,就如刚才所说的,才只读对手机创立了能尽快发挥影响的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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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amer:以日本游戏业界来说,若先不算进表现类型,还有其他大型的规范吗?果然是完全转蛋吗?

 

前野:那是由景品表示法规范。在游戏业界(也有关的法律)中,我想是第一次出现这么大型的立法规范。

 

4Gamer:顺带一提,国外事例又是什么情形呢?EU 也有立下类似的法律,但听说被评价为“规范范围太宽很费力”。

 

前野:抢先订立类似法律的 EU 圈与日本相同,事前制定了全面的规定,规范了对象的服务。

 

  但 EU 的数位市场法(DMA)中,其规范对象包含全部数位市场,涵盖的对象服务从线上中介服务、搜索引擎、社群网络到影片共享平台等,涉及多个方面。

 

  涵盖的事业不只有 Apple 及 Google(Alphabet),连 Amazon 和 Meta 等都包含在内,所以影响正在扩大。

 

  在这点上,日本由于只集中在“手机上的四种软件”,所以是条更单纯好懂的法律。

 

4Gamer:我热切期盼的“新型 AirPods 即时翻译功能”要是也牵扯上这条法律,企业也是有可能会做出“(因为难以制作成符合法规规格)无法贩售”的判断吧。其他像是美国,据说也刚好展开行动了。

 

前野:美国不像 EU 或日本是事先立下规定,他们的想法是遵照同日本独占禁止法的“反垄断法”,透过诉讼谋求建构相关规则。

 

  2020 年,以《要塞英雄》从 App Store 上下架这件事为开端,发展成了诉讼,美国的做法便是透过这种诉讼来议论全新的规定。

 

  这些国外事例也对新智能手机法案早期立法的行动带来间接的影响。

 

4Gamer:该怎么说,这纯只是印象,

 

  日本并没有给我如美国这样,以被动却又主动的做法迅速出击的印象,“总之先全面性规范后观察”这点反倒开始让我觉得很有日本的风格。

 

前野:姑且容我补充一下,公正取引委员会算相当投入在这个问题上,从很早之前就已经有在行动了。

 

  透过倾听许多事业相关人士的意见,过去一段时间都积极地在调查事业为哪一方面发愁。其调查结果在 2023 年出炉,一年后就成立了新智能手机法案。

 

  另外,公正取引委员会今年也多次举办说明会,像是在东京电玩展 2025 上也有演讲,很积极地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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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取引委员会官方网站“智能手机特定软件竞争促进法”成立原委。摘录自“附件 2・法律概要”(参考网页)

 

4Gamer:那这样看来,公正取引委员会暂时都得因新工作奔波了呢。

 

前野:我想是这样没错。

 

追问具体的规范内容

 

4Gamer:从现在开始,想请问各项具体的规范内容。

 

前野:了解了。

 

具体规范内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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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取引委员会官方网站“智能手机特定软件竞争促进法”成立原委。摘录自“附件 2・法律概要”(参考网页)

 

4Gamer:首先想请问“应用程序商店间之竞争限制”指的是什么内容?

 

前野:举一例来说,至今为止取得 iOS 应用程序的管道基本上只限定透过 App Store 下载。那是因为 Apple 在规范中原则上禁止 Apple Store 以外的应用程序商店提供 iOS 应用程序。

 

  但依据新智能手机法案,Apple 被禁止妨害其他事业提供应用程序商店。也就是往后或许会出现“发布 iOS 应用程序的第三方商店”也说不定。

 

4Gamer:若要举简单的例子来解释,那就是“由于 Google 的规范导致中国手游市场上第三方平台业者林立的乱象”。

 

前野:您说的是。但话说回来,日本还不确定会变成那种局面。就现实层面上考量,即使提供新应用程序商店较之前容易,前方也是增添品牌选择的自由竞争赛场。

 

  从现况来看,Epic Games 已经表明会在 2025 年年内提供“iPhone/iPad 版 Epic Games Store”,至于其他事业就各凭其自行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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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amer:就算从彻底普及好懂的层面来看,也很难想像未来人们不再使用 App Store 及 Google Play。虽然不知道将来会有什么变化。

 

  那这样一来,在游戏业界中会有立即性影响的,看来就只有“限制利用指定事业外的付费系统”及“限制应用程序内提供用户情报”了吧?这两方面又是如何呢?

 

前野:前者是不得妨害使用第三方公司的支付系统(应用程序内付费以应用程序外之第三方服务支付的机制)。也禁止利用时收取不当手续费等情事。

 

  后者是不得在应用程序内妨害显示“应用程序外贩售的道具价格”或“应用程序外网页链接(导向应用程序外的 URL)”。

 

4Gamer:这两者加起来的话会有什么影响?

 

前野:两者加起来,游戏事业就能在应用程序内出示比在 Apple Store 及 Google Play 上购买还要便宜的支付手段,也能显示购买所需的外部应用商店连结。

 

  只不过,由于根据后续会提到的安全面要求会有例外,能想像 Apple 或 Google 会对这两方面加诸一定的限制。也有着目前看不出来,具体上能以什么形式变动的部分。

 

4Gamer:做不到让现今用户用熟悉的操作,“在应用程序内单次点击,不须转移画面,就以外部支付系统支付”吗?

 

前野:这我不好评断,在没看到 Apple 或 Google 应对的现状下,转移到外部官方应用程序商店再支付的模式应该会是首选吧。

 

  不过到目前为止,应用程序内不能放置“可以更低价购买的外部应用程序商店的情报”或其网页链接,应该也有用户不知道自己平时游玩的游戏,其实使用外部官方应用程序商店的话就能以优惠价购买道具吧。光是能在应用程序内显示这些情报,我想情况就会有很大的转变了。

 

4Gamer:涵义虽然我想完全不一样,但光看利用方式或费用,感觉和电信服务及廉价手机间的关系很相似。

 

前野:在稍微多花一道手续就会变便宜的这层意义上来说是这样没错。

 

4Gamer:还有因“国外外部支付服务”加入,个人怀疑会不会又另外产生全新的税金问题。

 

前野:那方面是国际税务的领域,算是不同层面的问题。只不过因为现在是打进日本市场的大好时机,全世界的支付服务事业是有更多加入这个战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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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amer:到目前为止,所有话题听起来对指定事业以外的事业只有利无弊,那在各方面是否有挂心之处呢?

 

前野:有的。就好懂的地方来讲,就是安全层面的课题。

 

  像是有出现因 Apple 或 Google 的限制变松,担忧会变得更容易取得违法或有害的应用程序,或是因筛选没正常发挥功能而对青少年带来不良后果的呼声。

 

4Gamer:是当今这个世代不可或缺的观点呢。

 

前野:但法律也在一定程度上顾及到了这点。例如:在 EU 立下“不只应用程序商店,从网站也要能直接下载应用程序的义务”,但日本并没有。这就是为了顾及到安全层面的结果。

 

  而最一开始提到的应用程序商店间之竞争限制,若限定在确保资安等正当理由的范畴,规定指定事业也可设下限制。

 

4Gamer:到头来,这方面还是成了防止“在新兴应用程序商店下载应用程序后,发现内含病毒或恶意软件”等类似事态的策略了

 

前野:算是吧。

 

  不论 App Store 还是 Google Play,目前 Apple 或 Google 都会先确实审查应用程序的内容,确定没问题后再公开在商店。借由这道手续防止有可能会发生在用户身上,五花八门的消费者纠纷。

 

  因此,就算是新智能手机法案,假如存在确保资安等理由,就能留有限制第三方公司应用程序商店的余地。

 

  要是有同样理由,也能限制外部支付。例如:容许在显示外部链接下,点击后跳出“中立措辞内容的标语对话框”这一应对方式。

 

4Gamer:看来就算市场自由开放,安全面还是一大难题。包含我在内,日本的玩家们也会挑剔这点。

 

前野:以律师角度来看,条文中“妨害”这样的措辞,也有以单纯的反论,“拜托,这个限制并没妨害到其他公司的行为”这一理由来辩护的余地。

 

  像是撰写让人不会想利用的规定等等。虽然各家事业都能提供应用程序商店,但安全审查为必要步骤,借由设下极为严格的审查基准,让其他事业丧失可提供的期望,换句话说,就是能思考出“虽然没有妨害,但能让第三方实际上无法提供”这种手段。

 

4Gamer:真像是律师的论点。

 

前野:当然,为了不让特定事业做出这种应对,公正交易委员会设下规定,已经出台了方针。那就是设定过头的手续费或审查基准这类作法也相当于“妨害”。

 

  但现况仍留有大幅解释的余地。到法律施行前,相关人士之间发生角力的可能性仍非常高。

 

4Gamer:最终定案还是端看最后的角力结果?

 

前野:是的。我想不论 Apple 还是 Google,大概都会在施行前发表某些应对才是。紧接着,公正取引委员会就会仔细审查吧。

 

  倾听事业有何意见,若有必要,也有可能同时要求 Apple 或 Google 进行修正。

 

4Gamer:再进一步说,我想每家事业都有各自微妙不同的打算,那 iOS 及 Android 平台间是否会有不同的规定呢?

 

前野:当然有。毕竟就算在目前这个阶段,iOS 及 Android 平台间的规定也有些许不同。那部分也全凭对照调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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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amer:我最近和往后会涉及新智能手机法案的几位相关人士谈过,大家给我的感觉都是“到头来还是得看 12 月后的实际状况,现在没办法强势出头”。

 

前野:正如我上次在终端使用者授权协议的专访中提到的,到头来,支配平台的规定有时候比法律还要强势啊。不论法律怎么写,首先都得先遵从平台的规定。因为在主张违法的期间内,可是会无法继续营运自家的应用程序。

 

  因此,平台规定没到位前,我想就如您所说的,很难订定战略。不过,应该是不至于推出完全无视新智能手机法案的规定,先行检讨外部支付等事项我想不会有什么损失。

 

4Gamer:顺带我也想提一下有关我们媒体的话题,复数事业对我们说:要是以新智能手机法案为踏板转向新战场的人多数被视为“前往打垮 Apple 及 Google 帝国的勇者”…… 不对,“是被媒体这样写的话会很困扰”。一让用户对我们抱有野心家这样的既定印象,就会影响到我们之后的品牌故事。

 

  所以,算是对我们媒体的抱怨吧(笑)。其它事业好像希望用户以不过是纯粹的未来志愿,正直的挑战者这个角度来看待他们。虽然实际上是扛着十字镐的淘金客,不对,我想各家事业觊觎的是十字镐卖家这个定位。

 

前野:实际上就是淘金客没错(笑)。

 

  毕竟能自行研发应用程序商店和外部支付的事业不多,身为营利企业,我认为觊觎全新平台业者的立场是再自然不过。正可说已经产生新智能手机法案所期望带来的竞争了。

 

4Gamer:就个人来说,我认为应用程序商店以“线上社群专用游乐场”的路线能走出一条活路。不过,巨大的挑战成本是无从想像的,因此这就全凭梦想的大小了。

 

  外部支付除了以第三方公司为对象提供方案外,我现在还在妄想,若是游戏公司龙头甚至可准备“自家外部支付系统”,建构不仅价格优惠,还能提高自家应用程序品牌力的付费方式(购买转蛋道具即随附周边商品或演唱会抽选券等)。

 

前野:感觉会有这些动作呢。而其结果会引起用户数或手续费的变动,催生出健全的市场竞争。说到底,要是市场不健全,困扰的可是用户。

 

  虽然这是假设,如果哪家事业的外部支付系一枝独秀,那时该家事业有很大的可能会“提高手续费”。

 

4Gamer:啊──PayPay 或 Uber Eats 也看过这种发展……

 

前野:(笑)。不过,只要有良性的竞争,其他事业就会用更有竞争力的手续费及服务来抗衡,应该是不致于一枝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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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amer:那让我们回到正题。请简单告诉我们其它有关的规范。

 

前野:剩下的内容中较重要的是禁止指定事业“对应用程序事业不公平之对待”的条文。

 

  虽然这不限于游戏,但我想各位应该时有耳闻各应用程序商店“虽然不清楚审查内容,但不能继续提供应用程序”、“应用程序突然被停权”这类相关的新闻。

 

  往后对于这种局面,就有用“那是不公平对待”来反驳的这把武器可用。当然,会要求反驳遵守法则,但这肯定会成为重要的规定。

 

4Gamer:虽然不多,但从过去到现在,偶尔就会听说倾注全力制作的游戏没通过审查,而泪流满面地冻结专案的情形。

 

前野:不限于审查,当受到任一不当对待时,我认为首先都能检讨以这条规定反驳或向公正取引委员会要求提供情报。

 

  接着,“限制其他事业连结由操作系统控制之功能”的内容则是不论对哪家事业,都要确实开放操作系统的控制功能。这将联系到游戏开发人员群体能更加轻易地开发活用操作系统功能的应用程序。或许存在当手机配对周边装置时,能更简便地利用操作系统功能等影响。

 

4Gamer:原来这对创作者也有影响。

 

前野:此外,“禁止使用指定事业以外的浏览器引擎”与游戏没有直接关系,这是禁止 Apple 或 Google 妨害采用自家以外浏览器引擎的条文。

 

  “检索中优先显示自家服务”则是禁止使用搜索引擎时优先显示自家服务。

 

4Gamer:如果手机跟电脑上的搜寻结果有明显改变的话就有趣了。

 

前野:另外,在概要资料上虽然省略了,若是应用程序内使用社群登入功能,则会禁止强制利用 Apple 或 Google 提供的方式。

 

  简单来说,是指 iOS 应用软件上就算导入了社群登入,也可不显示“Sign in with Apple”此选项。这也对游戏事业有影响吧。

 

4Gamer:正可说是知情后,看似有得活用的内容。

 

前野:还有就是“指定事业的服务预设定”。

 

  本条的内容是在操作系统初次启动等情况下,设法让一般用户也可以简易操作变更预设定,以及不固定浏览器或检索应用程序为自家服务,必须要显示其他同种类服务选项的选择画面。

 

  例如:现在若是 iOS 平台,浏览器就预设为 Safari;Android 平台就预设为 Google Chrome,但生效后就必须显示可更改成其他服务的选项。虽然我想这跟游戏也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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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amer:但这是我个人最在意的部分。首先,“改成简易操作”这点只是当局的感受吧?

 

前野:这部分,公正取引委员会姑且有公开具体方针。举一例来说:像是“将操作画面集中在一处,让用户较容易发现”、“显示可变更预设定主旨的文本”等。

 

  因此,我想照着方针去制作应该就不会有问题。

 

4Gamer:这是类似服务解约时不要一直踢皮球的感觉?

 

前野:有点类似。因为这条文是让用户更易于存取要操作好几次才会出现的阶层选单。

 

4Gamer:只不过,我想这个项目是新智能手机法案中唯一能对排版以上的创意提出意见的权利。

 

  因此,同样身为一名用户,我对这个项目没有任何不满,但另一方面,我也在想这一句是不是最让指定事业的创作者不开心。

 

前野:有可能呢。Apple 或 Google 的负责人或许真会主张“这样哪里不是简易操作!”。

 

  只不过,就常理来说,本来就存在“可接受部分寡占企业把对自家有利的设计说成创意吗?”这样的问题。诸如现在蔚为话题的 Amazon 诈欺性设计模式(自动登录收费会员、诱发解约难度)等问题,连那样复杂又会搞混消费者的设计,我们社会却以创意之名接纳,这样好吗?

 

  我会思考,用同样的创意一词概括这些行为和游戏创作这样好吗?虽然这内容跟新智能手机法案没有直接关系。

 

4Gamer:啊──经你这么一说,确实是呢。为了让指定事业不能再单方面主张这一任人使用的魔法字眼,这是很重要的观点呢。

 

  剩下的疑问是附加浏览器及搜索引擎选项的义务,这是供选择方的事业主张加入制?或是指定事业方擅自决定?这方面又是如何呢?

 

前野:这点是以客观合理的选定基准来决定要显示的复数软件。

 

4Gamer:想请问一件不会发生的事,“iOS 平台放上 Safari 及 Chrome;Android 平台放上 Chrome 及 Safari,让用户两者择一,这下附加义务就交差了”,这样算不算钻法律漏洞?

 

前野:由于论点是不再让画面像独占般只显示自家服务,以客观合理的选定基准让用户可在 Safari 及 Chrome 间择一的话基本上没有问题。

 

  只不过,就如您所说,我认为刻意那样做并没有好处。引导至最大竞争对手的服务去搞不好还会有坏处,并不构成钻漏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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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amer:说的也是。实际说到想有什么选择的话,我是期待直到目前,公私都在使用的主浏览器──Sleipnir 或 Firefox。

 

前野:可供选择的服务比起浏览器,搜索引擎或许会更困难。因为就算是手机,搜索引擎也是 Google 独占鳌头。

 

4Gamer:就日本而言的话,会是 Yahoo! 搜寻或 Microsoft Bing 之类?

 

  老实说,这方面不论怎么选择,我是不认为会有用户想“手机使用别的搜索引擎,电脑使用 Google”这样分开使用,就算新智能手机法案上路,感觉也不会撼动其独占比例。

 

  再请问管理资料类型等方面是如何呢?

 

前野:资料类的义务繁杂琐碎,核心内容是“指定事业使用不当资料”这条条文。

 

  Apple 或 Google 以平台业者的立场,目前能获取人气应用程序的使用状况或营收等资料。但那些资料原本是除了应用程序事业以外无法得知的内部情报。假如参考那些情报,凭借着他们本就丰厚的资源,就能开发出解决了各种应用程序课题的竞争服务。

 

  因此,为了禁止这项行为,加诸了使用获取资料的限制。另外,也附加了揭露获取条件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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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amer:这样一听,也让人很在意到目前为止的实际情形。

 

  但这个疑问就先暂且不提,12 月生效日当天,甚或是之后,指定事业或特定软件的范围有扩大的可能性吗?

 

前野:我想短期内不会有太大的变动,但随情势变动极有可能扩大对象或范围。反而应该是不会缩减。

 

4Gamer:当违反规范时,听说会对指定事业下达排除措施或缴纳罚锾,请问这些措施能充分发挥作用吗?

 

前野:排除措施命令或罚锾支付命令会在公正取引委员会进行调查后实行。能否起作用就要取决于公正取引委员会能多迅速灵活地行动了。

 

  关于这点,公正取引委员会已在新智能手机法案的说明会或东京电玩展的演讲中呼吁相关人士提供情报,倾听相关人士的意见,展现积极行动的态度。实际情况要在施行后才会知道,就我个人印象,我感觉公正取引委员会往后也会在新智能手机法案上有积极作为。

 

  假如对 Apple 或 Google 的作为有所困扰,建议可跟公正取引委员会的新智能手机法案商谈窗口索取情报或商量。

 

4Gamer:我想指定事业往后会找出折衷方案来遵守新智能手机法案,虽说这样的未来应该是不会发生,但当指定事业判断坚决不遵守的时候,会变成“App Store 及 Google Play 都不存在的日本”吗?近年来很常听到社群类软件在各国受到规范后,无法使用的话题。

 

前野:我想这首先就不会发生。以 Apple 来说,iPhone 在日本的市占率非常之高,他们一定了解日本的市场价值。

 

  再说,要是因新智能手机法案这种等级的规范就要撤出,那早就不得不撤出 EU 及美国市场了。因此,现在难以想像会撤出日本。

 

  最重要的,新智能手机法案并不是排除指定事业的法律。其目标最多不过是纠正过度的寡占现况,一同打造出更加健全的市场。公正取引委员会为此也持续在跟 Apple 或 Google 对话,总有一天应该会设定出适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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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amer:原来如此。今天非常感谢您。感觉大致上了解了新智能手机法案的各项内容。

 

  最后,如果还有律师观点的建议,还请务必分享。

 

前野:就像我最一开始说的,我想目前多数人身处“根本不了解新智能手机法案”的状况。

 

  今后,研讨会等交换情报的场合应该会变多,但首先想请各位把握住“这条法律能协助各位,成为各位的武器”这件事。而后,如果可以,再确实把握内容,知道手上多了什么牌可打后会更好。

 

  公正取引委员会的网站首页上也持续积极地公开情报,若您是事业方,可在咨询有往来的律师后,制订往后针对手游市场的战略。

 

最后更新:2025年12月6日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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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 04:1124 阅读
老牌线上游戏《天外:英雄 Online》今日问世 英雄可附加“第二个性”切换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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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爵网络旗下《天外:英雄 Online》于今(3)日在 Steam 和 PC 双平台正式上线,带来工作系统革新、英雄卡新功能、新区域 Boss 及更多新玩法和最佳化内容。本作是《天外 Online》Remaster 后推出,官方期望玩家重温故事的同时,能体验游戏的新样貌。 玩家可在 MMORPG《天外:英雄 Online》世界中四处游走、探险与收集卡片,透过卡片召唤不同时

2025年12月4日 04:0218 阅读
《歧路旅人 0》上市前夕试玩报导 浓缩系列要素带来洗练的 JRPG 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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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前作推出整整两年,SQUARE ENIX 再度深耕 HD-2D 技术,推出了复古风 JRPG 系列的最新作品《歧路旅人 0》。虽然本作是基于手机版《歧路旅人:大陆的霸者》改编,但不只针对这次单机化增加了不少新要素,也一定程度上修改了剧情,让本作不仅仅是“手机游戏的移植版”这么简单。 那究竟这次的《歧路旅人 0》与手机版有什么不同,又是

2025年12月4日 04:0016 阅读
《魔戒:重返摩瑞亚》最新追加内容“杜林族”今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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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Interactive 宣布,由 Free Range Games 开发的动作冒险游戏《魔戒:重返摩瑞亚(The Lord of the Rings: Return to Moria)》PS5 简体中文版于今日(12 月 3 日)正式推出最新追加内容《杜林族(Durin's Folk Expansion)》。 【以下内容为厂商提供资料原文】 《魔戒:重返摩瑞亚》是唯一一款设定于中土大陆(Middle-earth)第四纪元(the Fourth Age)的生存电玩

2025年12月4日 03:5726 阅读